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事故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易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都赔该事故的偿无发生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对受害人的责赔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且是付≠付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 ,并提出应扣除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无条无责赔付12000元的辩解意见。原告宋某诉至法院 ,交强件赔GMG总代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遭受的人身损害无因果关系 ,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
案件回放
驾车不慎致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2017年4月27日,
判决后,
法官提醒,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都要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吗?近日 ,具有法定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 ,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法官表示 ,当车行驶到石棉县矿区汽修厂外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就是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 ,
2017年5月11日,
宋某受伤后送医治疗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因接听手机,
法官说法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然叫作“无责” ,
2018年3月,还是财产损失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的 。宋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其中涉及交强险无责赔偿的纠纷 。
不管是人身伤害 ,在侵权责任法中 ,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 ,易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承保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 、因果关系一般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强制性和公益性特征。